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
场所环境管理 - 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的设置和管理要求
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管理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322.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work safety
Part 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work safety
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的安全设备设施配置
已选择 34 项
1. 存储核心设备设施
1.1 分类存储设备
1.1.1 危化品专用存储柜
如防爆柜(存放易燃化学品)、耐腐蚀柜(存放强酸强碱)、毒害品专柜(双人双锁管理),满足不同性质物资隔离存储需求。
1.1.2 气瓶固定装置
如气瓶支架、气瓶柜(含防倾倒链条、防震胶垫),用于固定压缩气体 / 液化气体气瓶,防止碰撞、倾倒。
1.1.3 货架 / 托盘
用于非危化品或一般物资的分层存储,需具备防腐蚀、承重能力(如金属货架),避免物资堆积挤压。
1.2 温湿度调控设备
1.2.1 恒温恒湿机、除湿机、通风风扇
用于控制存储室湿度(尤其对易潮解化学品)、温度(如易燃品需避免高温环境),符合物资存储环境要求。
2. 安全管控设备设施
2.1 气体检测与预警设备
2.1.1 有毒气体检测仪
(如甲醛、氯气检测仪):实时监测挥发性化学品泄漏浓度,超标时自动报警。
2.1.2 可燃气体报警器
(如乙醇、甲烷报警器):针对易燃化学品蒸汽或气瓶泄漏气体进行监测,联动声光报警。
2.2 防火防爆设备
2.2.1 防爆灯具、防爆开关
避免电气火花引发火灾爆炸(尤其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储存室)。
2.2.2 静电消除装置
如静电接地夹、离子风扇,用于消除物资搬运、存储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积聚。
2.3 隔离与防护设施
2.3.1 防爆墙 / 泄爆窗
用于分隔高风险存储区域,发生爆炸时释放压力,减少事故影响。
2.3.2 防护栏 / 警示标识
划定危险区域,设置 "禁止烟火""剧毒危险" 等安全标识,明确管控要求。
3. 应急处置设备设施
3.1 消防应急设备
3.1.1 专用灭火器
如干粉灭火器(通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用于电气火灾或精密仪器附近)、灭火毯(用于初期小范围火灾覆盖)。
3.1.2 应急沙 / 吸附棉
用于吸附化学品泄漏物(尤其液体危化品),防止扩散。
3.2 应急救援设施
3.2.1 洗眼器 / 紧急喷淋装置
当人员接触有毒、腐蚀性物资时,用于紧急冲洗眼部及身体。
3.2.2 应急照明 / 疏散指示标志
确保断电或浓烟环境下人员能安全撤离,符合 3.7.6 消防应急照明要求。
3.3 通讯与报警设备
3.3.1 紧急报警按钮
直接连接校园安保室或消防控制室,发生紧急情况时快速求助。
3.3.2 对讲机 / 应急电话
确保存储室与外部的通讯畅通,便于应急指挥。
4. 辅助管理设备设施
4.1 门禁与登记设备
4.1.1 双人双锁门禁系统
控制人员进出权限,尤其针对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存储室,实现 "双人到场、共同开启"。
4.1.2 出入库登记终端
用于记录物资领用、归还信息,实现存储物资可追溯。
4.2 监控与记录设备
4.2.1 视频监控摄像头
24 小时监控存储室内部及出入口情况,留存影像记录备查。
4.2.2 温湿度记录仪
自动记录存储室温湿度数据,形成历史台账,便于合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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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322.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work safety
Part 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work safety
3.8.4 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
设置条件
专用储存室设置条件
- 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 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0.5 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 腐蚀类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1 t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气瓶间设置条件
- 易燃气体存放总量36 Nm³(如工作压力15 MPa时相当于40 L的6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 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60 Nm³(如工作压力15 MPa时相当于40 L的10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基本要求
储存限制
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液体危险化学品的单一包装不宜超过50 L或50 kg
位置要求
应远离食堂、活动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建筑
建筑要求
耐火等级和疏散
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设置位置
- 如设在建筑物内,应选择靠外墙、人员较少的位置
- 应设置防火墙、泄压设施
- 如与其他建筑物贴邻设置时,不应有门、窗与相邻建筑物相通
-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
门窗地面要求
-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 地面平整、耐磨、防滑,不应设地沟、暗道
- 门窗、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 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安全设施要求
防爆要求
- 储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储存室和易燃气体气瓶间外应设置静电消除器
- 内部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0058的防爆要求
通风设施
- 储存可能散发易燃、毒性气体或蒸气的危险化学品应设置防爆型通风设施
- 机械通风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
- 事故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h
- 应在专用储存室和气瓶间外设置事故通风紧急按钮
检测报警
- 应设置符合GB 50493要求的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 气体声光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储存室和气瓶间外并接至有人值守的值班室内
- 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应与防爆通风机联动
防腐处理
储存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专用储存室地面、踢脚应做防腐处理
气瓶间特殊要求
气瓶管理
- 气瓶间内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分区标志
- 有毒气体气瓶以及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
- 气瓶放置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